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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

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8-12-18 14:52

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有经济法总论、财税金融法、企业和公司法、竞争法、涉外经济法。

本方向是关于经济法基本理论的研究。所做的基本工作,是力求对经济法涉及的各基本问题做出科学、透彻的阐述,以期对我国法学的发展有所建树;内容主要有:经济法的概念和各相关范畴,经济法的价值和基本原则,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体系,经济法的法律关系,经济法律责任等。

1.研究立足于调整对象的经济法基本定义,以确保经济法学的科学性。

2.以主客观统一作为法的部门划分标准,论证经济法作为法的部门和学科存在的客观性和必要性。

3.在经济法与其他法部门的关系方面,着重研究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,论证在公共经济管理领域,经济法与行政法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,是经济内容与行政控权的关系。

4.立足于经济法部门,研究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体系。在学术研究中摒弃泛经济法观念,尽管不反对其作为日常生活中的观念和用语。

5.基于公有财产关系主导的现实,研究公有主体角色错位和经营管理不善倾向下如何法治和善治,确立责权利统一的经济法原则,将经济责任制作为我国经济法的基本范畴之一,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的现代经济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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